一、 目的:為鼓勵碩博士班研究生對台灣的法律實踐與理論間之關係創作出有深度之體育運動或娛樂法學相關主題之碩博士論文,並提升本會與青年學子之互動,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二、 根據:依據 2018 年第 2 屆第 7 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三、 申請資格: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取得國內相關研究所碩博士學位之人。
四、 申請程序:備妥碩博士學位論文電子檔、畢業證書影本乙份,於 2023 年10 月 31 日前向本會秘書處tasselsportlaw@gmail.com 提出(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憑)。
五、 評審:由本會理監事或經理監事會推派之代表組成評選小組,評選若干名額。
六、 迴避:曾擔任申請人碩博士論文指導教授者,不得擔任其評審委員。其他依行政程序法之迴避規定辦理之。
七、 獎勵:每位得獎者頒予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以資獎勵。
八、 頒獎:本會將於 2023 年 12 月公布得獎名單,並擇期頒發得獎獎金及獎狀。
九、 本辦法自公佈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