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鼓勵碩博士班研究生對台灣的法律實踐與理論間之關係,創作出有
深度之體育運動或娛樂法學相關主題之碩博士論文,並提升本會與青年學
子之互動,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二、根據:依據 2024 年第 6 屆第 2 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三、申請資格: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取得國內相關研究所
碩博士學位之人。
四、申請程序:備妥碩博士學位論文電子檔、畢業證書影本乙份,於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向本會秘書處 tasselsportlaw@gmail.com 提出 (以電子郵件
收件時間為憑)。
五、評審:由本會理監事或經理監事會推派之代表組成評選小組,評選若干名
額。
六、迴避:曾擔任申請人碩博士論文指導教授者,不得擔任其評審委員。其他依
行政程序法之迴避規定辦理之。
七、獎勵:碩士生獲獎者頒予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及獎狀;博士生獲獎者頒予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獎狀,以資獎勵。
八、頒獎:本會將於 2025 年 6 月公布得獎名單,並擇期頒發得獎獎金及獎狀。
九、本辦法自公佈日實施。